取保候审钱退了不是就没事了。取保候审退还了保证金,只是取保候审的结束。至于案件是否结案了,要看办案机关的最终决定,而不是以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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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方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找法网提醒您,在取保候审期间认真遵守各项规定的,可以全额返还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遵守的规定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